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務金融系徵聘約聘教學人員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至115/03/16
一、資格條件:
二、工作項目:
1、負責本校財務金融系教學、服務、輔導及研究工作。
2、負責本校工作,包含執行優化生師比值計畫、推動跨域創新課程、協助撰寫執行校級計畫書與成果報告。
3、每學年須申請至少一門全英語授課。
4、須協助系務、帶領學生參與比賽。
5、一百一十三年八月一日起聘之約聘教學人員以二年一聘為原則,聘期屆滿契約自然終止。
三、應聘應檢附之資料:
1、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s://po.ntub.edu.tw/)下載「新聘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繕打列印後連同以下檢附資料一併繳交。
2、履歷表:包含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傳真號碼、現職、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及研究方向及可教授課程及規劃。
3、學歷證件(含博士學位證書或應屆畢業須於115年7/31前取得博士學位,如為國外學歷,須附駐外單位驗證文件)影本及博士論文。
4、大學與研究所歷年成績單(需已驗證)。
5、實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6、可任教課程之課程大綱。
7、完整著作目錄,含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著作(請完整填寫所有作者(按期刊原排序)、論文名、期刊名稱、年份、卷期及起訖頁數。如刊載於TSSCI、SSCI、SCI等請加註)。
8、完整作品目錄,含最近五年內執行之產學合作研究及相關計畫、指導學生競賽作品,有獲獎紀錄者尤佳。
9、可附教師證書影本,另外如學術或教學成就優良事蹟、證照影本或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影本,亦可一併繳交。
10、推薦函 2 份。
四、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民國115年03月16日前逕寄臺北市 10051 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務金融系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財務金融系約聘教學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並將本校「新聘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email至finance@ntub.edu.tw。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必要時將安排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未盡事宜,請洽財金系辦公室張助教(02-23226376)。
五、預計民國115年8月1日起聘(依實際進用情形起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