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裡有實習資訊? A: 請參閱首頁 → 產學合作、實習徵才 → 「產學合作」 及 「實習徵才」。 另外系辦及老師也會聯繫不同銀行金融業合作,不定期舉辦實習說明會,請同學多多自行留意。
A: 請參閱首頁 → 產學合作、實習徵才 → 「產學合作」 及 「實習徵才」。
另外系辦及老師也會聯繫不同銀行金融業合作,不定期舉辦實習說明會,請同學多多自行留意。
2. 如何申請實習? A:請同學至「實習徵才」下載並填妥附件6、7、8、16、A: 1. 校外實習申請表 2. 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 3. 學生個別實習計畫書 4. 實習契約書 (確定實習機會後)
A:請同學至「實習徵才」下載並填妥附件6、7、8、16、A:
1. 校外實習申請表 2. 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 3. 學生個別實習計畫書 4. 實習契約書 (確定實習機會後)
3. 可以自行尋找實習機構嗎? A:可以,但需要幫助該實習機構登錄於北商研發處,自行尋找指導老師一位,並至「實習徵才」下載並填妥附件9、10。
A:可以,但需要幫助該實習機構登錄於北商研發處,自行尋找指導老師一位,並至「實習徵才」下載並填妥附件9、10。
1. 僑生可以工讀嗎? 有什麼限制? A:可以,但需要申請工作證,並受每週20小時限制 法令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
A:可以,但需要申請工作證,並受每週20小時限制
法令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
2. 僑生可以申請實習嗎? 有什麼限制? A:可以,以下為僑外生實習要點。 依教育部103年1月22日臺教高(四)字第10201408148B號令,專職或兼職工作指具有勞務之提供或工作之事實,不論有償無償皆屬之,但不包括下列課程學習及服務學習。所稱「課程學習」: 指為課程、論文研究之一部分,或為畢業之條件。 前項課程、論文研究之一部分或畢業條件,係學校依大學法、專科學校法授權自主規範,包括實習課程、田野調查課程、實驗研究或其他學習活動。 該課程、論文研究或畢業條件應一體適用於本國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或大陸地區學生。 符合前三目條件,未有課程學習活動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者。 各大專校院校外實習課程係學校依大學法、專科學校法授權自主規範,爰由學校依據前開令釋,釐明及認定「校外實習」課程是否確屬「課程學習」之範疇。經學校確認該校外實習如屬「課程學習」之範疇者,按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9月2日勞職管字第1020074118號函釋之意旨,得無需申請工作許可證(亦即不受每周20小時之限制),依學校訂定之校外實習相關規範、學校與實習機構所簽訂之實習契約等辦理。如不屬「課程學習」範疇者,須依勞動部就業服務法及其相關法規辦理。 法令依據:1. 教育部令釋 - 課程學習、2. 大專學院外國留學生、僑生與華裔學生「課程學習」範疇之工作許可
A:可以,以下為僑外生實習要點。
法令依據:1. 教育部令釋 - 課程學習、2. 大專學院外國留學生、僑生與華裔學生「課程學習」範疇之工作許可
3. 僑生畢業後可以實習嗎? 有什麼限制? A:可以,但需依照向學校及勞動部申請。 法令依據: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
A:可以,但需依照向學校及勞動部申請。
法令依據: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
4. 如果僑生於實習遇到困難可以找誰? A:請參閱 學校首頁 → 學生事務處 → 「境外服務組」。
A:請參閱 學校首頁 → 學生事務處 → 「境外服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