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財金系辦公室107學年度第2學期徵校務學習生

財金系辦公室107學年度第2學期徵校務學習生

工讀範圍:

  協助本系行政庶務、電話接聽、海報設計、電腦文書、環境清潔

  設備/鑰匙借用及其他臨時性事務。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月28日為止。

工讀時段:

  自108/2/17(一)起至108/6/21日(五)止,每時段各1名同學。

  每週一至週五,早班:10:00~12:00,中午班:12:00~13:30,下午班:14:30~17:00,晚班:18:00~20:00

 應徵條件:

  (一) 個性主動積極、認真負責,活潑開朗且配合度高者尤佳。

  (二) 未曾在系辦工讀者必須參加系辦之教育訓練1次(約10-15分鐘)。

 申請資格、待遇:

  (一) 資格:

    1.本校學生依上學期學業、操行成績等條件擇優遴選。因家境清寒或

     突遭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學生、具有志願服務經歷者得優先錄用。

    2.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香港、澳門)。

    3.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曾受小過以上處分者。(2)在校內、外有專(兼)職者。

  (二) 待遇:依據校務學習助學金支給標準給付。

 工讀義務: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規定」第五條辦理。

  1. 工讀生應於工讀單位服從工作指派及管理人員之管理輔導,如有違反工讀規定,則得由工讀單位終止使用。

  2. 工讀生不得同時段在兩個以上單位重覆工讀及請領工讀金,違者僅能擇一報領。

應徵方式:請至系網填妥申請書學習生班表(預排),系辦保有學習生錄用之決定權,錄取者將於1月31日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若有缺額或無適當人選,將於開學後繼續招募(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