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計畫經110年11月5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依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附錄完善就學協助輔導機制規劃辦理。
(一) 鼓勵經濟弱勢學生積極參與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中完善就學協助機制之有關課程及促進措施,提升經濟弱勢學生專業知能,作為將來進入職場之準備。
(二) 鼓勵經濟弱勢學生發揮所學,促進自助互助之態度,並精進專業為校爭光。
109年度本系各屆校友其他外界善心人士指定用途捐贈款。
110年8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限本校學籍之財務金融系在校學生,且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學生。
(二)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庭年所得新臺幣220萬元以下) 。
(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四)原住民族學生。
(五)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六)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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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 |
目的 |
獎助內容說明 |
申請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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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心生活助學金 |
鼓勵經濟弱勢學生自學、參與系上 |
生活助學金: 申請同學每週須有2日以上非修課課程學習日誌(如旁聽或參與系上 |
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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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證照獎勵金 |
鼓勵經濟弱勢學生考取專業證照 |
證照獎勵金: ※專業證照: ※語文類證照標準: ※每項證照僅得申請一次。 |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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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績優學生共伴 |
績優學生資格:班上前一學期排 藉績優學生指導本系其他經濟弱 |
由績優學生擔任組長組成伴學團體(含組長至少3人以上,其中需有1 |
附件三 |
備註:如已申領系上或校內其他獎勵補助,不得重複申領,如經查屬實應予繳回。
(一) 申請人依案件備齊所需文件,向系辦提出申請,系辦依申請順序每週結報乙次。
(二) 申請者須負法律責任,若經審查發現身分不符或資料偽造,得取消其獎助資格外。
(三) 如有未盡事宜,得依教育部「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相關規定辦理。
(四) 本計畫依經費執行實況滾動式修正調整獎助額度,如經費用罄無法支應本計畫發放時,即停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