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務金融系
完善經濟弱勢學生就學協助計畫
本計畫經110年11月5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本計畫經110年11月24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依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附錄完善就學協助輔導機制規劃辦理。
(一) 鼓勵經濟弱勢學生積極參與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中完善就學協助機制之有關課程及促進措施,提升經濟弱勢學生專業知能,作為將來進入職場之準備。
(二) 鼓勵經濟弱勢學生發揮所學,促進自助互助之態度,並精進專業為校爭光。
109年度本系各屆校友其他外界善心人士指定用途捐贈款。
110年8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五、申請資格對象(第一次申請需檢附相關證明)
限本校學籍之財務金融系在校學生,且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 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學生。
(二)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庭年所得新臺幣220萬元以下) 。
(三)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四) 原住民族學生。
(五)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六)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
序號 |
類別 |
目的 |
獎助內容說明 |
申請表件 |
|
1 |
安心生活助學金 |
鼓勵經濟弱勢學生自學、參與系上舉辦之專題演講、座談會、非修課課程、網路學習或競賽,增進自我本質學養。 |
生活助學金: 申請同學每週須有2日以上非修課課程學習日誌(如旁聽或參與系上專業課程、專題演講、座談會或參與競賽),每週學習日誌應達6小時以上,並應附證明佐證(如:簽到表…等);網路自學(觀看影片、演講)財金領域之相關知識,並完成心得與學習紀錄表,使得核給生活助學金。每週發2,000元為原則。 |
附件一 學習日誌 (參加競賽須檢附參賽之入圍或得獎證明) 附件五、心得,附件六、學習紀錄 |
|
2 |
證照獎勵金 |
鼓勵經濟弱勢學生考取專業證照,作為進入職場之準備。 |
證照獎勵金: ※專業證照: 本系畢業門檻所列之專業證照均可申請所需之參考書、講義及考試報名費等費用。順利取得證照,加發2,000元整獎勵金。 ※語文類證照標準: TOEIC 750分以上未達900分者按該考試之報名費加計2,000元整獎勵金;若達TOEIC 900分以上按該考試之報名費加計3,000元整獎勵金,如未達以上標準則獎勵該考試之報名費。 ※每項證照僅得申請一次。 |
附件二 證照獎勵金申請表 |
|
3 |
績優學生共伴學習助學金 |
績優學生資格:班上前一學期排名前30%之學生。 藉績優學生指導本系其他經濟弱勢學生課業(可同年級、不可低年級指導高年級),達到相互切磋砥礪之目的。 |
由績優學生擔任組長組成伴學團體(含組長至少3人以上,其中需有1人為經濟弱勢學生),指導其他經濟弱勢學生或非經濟弱勢學生課業/證照/競賽等並撰寫學習日誌),每週支領2,000元助學金(至少需有6小時之教學/學習日誌)。(申請人須為弱勢學生) |
附件三 績優學生共伴學習助學金教學日誌、前一學期成績單(含排名) |
備註:如已申領系上或校內其他獎勵補助,不得重複申領,如經查屬實應予繳回。
(一) 申請人依案件備齊所需文件,向系辦提出申請,系辦依申請順序每週結報乙次。
(二) 申請者須負法律責任,若經審查發現身分不符或資料偽造,得取消其獎助資格外。
(三) 如有未盡事宜,得依教育部「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相關規定辦理。
(四) 本計畫依經費執行實況滾動式修正調整獎助額度,如經費用罄無法支應本計畫發放時,即停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