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財金系辦公室106學年度第1學期徵校務學習生
工讀範圍:協助本系行政庶務、電話接聽、海報設計、電腦文書、環境清潔、設備/鑰匙借用及其他臨時性事務。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工讀期間:自106/9/18(一)起至107/1/19日(五)止。
工讀時段:週一至週五,早班、中午班、下午班、晚班,各1名同學。
- 早班:09:00~12:00
- 中午班:12:00~13:30
- 下午班:14:30~17:30
- 晚班:17:30~20:30
應徵條件:
1、個性主動積極、認真負責,活潑開朗且配合度高者尤佳。
2、必須參加系辦之教育訓練1次(約10-15分鐘)。
申請資格、待遇:
(一)申請資格:
1.本校學生依專長、上學期學業、操行成績等條件擇優遴選。因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學生、具有志願服務經歷者得優先錄用。
2.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香港、澳門)。
3. 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曾受小過以上處分者。 (2)在校內、外有專(兼)職者。
(二)待遇:依據校務學習助學金支給標準給付。
工讀生義務: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規定」第五條辦理。
(一) 工讀生應於工讀單位服從工作指派及管理人員之管理輔導,如有違反工讀規定,則得由工讀單位終止使用。
(二) 工讀生不得同時段在兩個以上單位重覆工讀及請領工讀金,違者僅能擇一報領。
應徵方式:請填妥附件一申請表,附件二學習生班表(預排後),E-Mail至財金系梁平和助教(E-Mail:mars5869@ntub.edu.tw),信件主旨:應徵財金系辦106年第1學期校務學習生-「學制班級+姓名」。
系辦保有學習生錄用之決定權,錄取者將於9月14日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若有缺額或無適當人選,將於開學後繼續招募(額滿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