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財金系辦公室107學年度第2學期徵校務學習生
財金系辦公室107學年度第2學期徵校務學習生
工讀範圍:
協助本系行政庶務、電話接聽、海報設計、電腦文書、環境清潔
設備/鑰匙借用及其他臨時性事務。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月28日為止。
工讀時段:
自108/2/17(一)起至108/6/21日(五)止,每時段各1名同學。
每週一至週五,早班:10:00~12:00,中午班:12:00~13:30,下午班:14:30~17:00,晚班:18:00~20:00
應徵條件:
(一) 個性主動積極、認真負責,活潑開朗且配合度高者尤佳。
(二) 未曾在系辦工讀者必須參加系辦之教育訓練1次(約10-15分鐘)。
申請資格、待遇:
(一) 資格:
1.本校學生依上學期學業、操行成績等條件擇優遴選。因家境清寒或
突遭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學生、具有志願服務經歷者得優先錄用。
2.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香港、澳門)。
3.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曾受小過以上處分者。(2)在校內、外有專(兼)職者。
(二) 待遇:依據校務學習助學金支給標準給付。
工讀義務: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規定」第五條辦理。
1. 工讀生應於工讀單位服從工作指派及管理人員之管理輔導,如有違反工讀規定,則得由工讀單位終止使用。
2. 工讀生不得同時段在兩個以上單位重覆工讀及請領工讀金,違者僅能擇一報領。
應徵方式:請至系網填妥申請書,學習生班表(預排),系辦保有學習生錄用之決定權,錄取者將於1月31日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若有缺額或無適當人選,將於開學後繼續招募(額滿為止)。
